各市(州)党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5年度全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网信工程专业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执行。职称申报常见问题参考《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4)。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8:00。
(三)经所在单位、市(州)党委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初次提交至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8:00。
(四)高评委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8:00。
(五)各级单位最终审核并提交至高评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0月31日12:00前。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自主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应通过系统向高评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函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报请主管主办单位(委托单位)登录系统按程序办理。评审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高评委报送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须以个人身份参保6个月以上、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高评办报送。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专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推荐报告》(盖章、PDF文件)。
省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选择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提交;各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选择市(州)党委网信办提交。
(三)复审推荐
市(州)党委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业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高评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组织评审
高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高评委召开评审会议,组织专业组评议、答辩、投票等。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
(五)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高评办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发文。委托评审公示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六)办理相关手续
请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高评办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五、纸质材料报送
请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25年10月31日12:00前,将《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高评办,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新路196号四川新闻大厦22楼2202办公室。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市(州)党委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高评办。其中,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附件材料报送。主要包括:①《公示证明》和《单位推荐报告》;②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现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复印件;④取得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⑤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1500字以内(参考样式见附件3);⑥取得现职称以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⑦荣誉称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评审委托函以及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提前申报等证明材料);⑨破格申报材料。若为集体奖项、项目等成果,证明材料务必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
(三)附件材料装订。按照上述序号排列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其中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双面印刷,侧面(书脊)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方向(网信工程),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将装订好的附件材料连同《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起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将《四川省网信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填写完整后粘贴于纸袋封面。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辖区或下属部门、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高级工程师,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网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工程师职称。
(三)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与网信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否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四)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五)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
(六)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材料报送及缴费:028-86600531、13350128321。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1.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四川省网信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3.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参考样式)
4.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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